垃圾分类处理,长兴有了长效机制(人民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图①:浙江长兴县洪桥镇太湖村,志愿者和孩子们在废弃物品上绘画。
  图②:长兴县虹星桥镇港口村,党员志愿者在指导村民进行垃圾分类。
  图③:宛若一幅春日田园画的长兴县洪桥镇陈桥村。
  谭云俸摄(人民视觉)

 

  引子

  垃圾分类,生态环境,事关千家万户。

  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指出,现在,出门佩戴口罩、垃圾分类投放、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看病网上预约等,正在悄然成为良好社会风尚。这些健康文明的做法要推广开来、坚持下去。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总书记还多次实地考察了解基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并对这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浙江省起步早——2003年,“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就将农村垃圾整治纳入五大项目之一。目前在浙江,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面已达76%。到2020年底,浙江农村生活垃圾总量将基本实现“零增长”,生活垃圾“零填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85%以上。

  2016年,浙江湖州市长兴县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逐步推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县域覆盖、全流程管控”。截至目前,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资源化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全县219个村居、2351个自然村都已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户分准确率达85%以上。

  长兴县“3个100%”的背后,改变的是千百年来的老习惯,兴起的是新时代的新时尚。今天恰逢世界环境日,让我们走进长兴县。

      

  从“两分法”到“四分法” 

  宣传动员、激励引导有力有效,让村民既“愿意分”又能“分准确”

  “不就是丢个垃圾吗?祖祖辈辈都是这么过来的,分那么清楚干什么?”

  早就料到推行垃圾分类不易,但王金山没想到,在自家叔叔这儿,就遇到了问题。

  王金山是长兴县李家巷镇刘家渡村一名村民小组组长,负责引导网格内50多户村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正事不干,管什么垃圾,再提垃圾的事,别进我家门!”叔叔王明花是个倔脾气,王金山几次上门劝说,都被顶了回来。老人平时集拢来的瓶瓶罐罐,多年前建房剩下的砖块瓦片,都堆在门口,一样都不让清运。

  但王金山不气不恼,一次次登门,苦口婆心地劝。还打电话请叔叔在外打工的儿子回家做工作,老人总算松了口。

  “不能拖后腿!”王明花全家上阵,打扫庭院:院子里不再养鸡养猪,改种花草;清理干净院墙外的瓶瓶罐罐,摆上一绿一灰两个分类垃圾桶……一番拾掇,小院变得清清爽爽,老人也眉开眼笑。

  为了推开这场“垃圾革命”,刘家渡村实行网格化管理,全村分5个片区,村干部、村民代表、小组长分片负责,挨家挨户上门动员、宣传。由老党员、老教师等组成“老娘舅”志愿服务队,负责检查评比、日常监督。

  “推动垃圾分类,是我们的‘主打业务’。”身穿蓝马甲的“老娘舅”杨继明,时不时会在村里转一转,检查各村民小组、各户的分类情况,“村里定期开展文明诚信指数考评,总分值100分,其中垃圾分类占20分。”

  既大力宣传动员,破除村民“不愿分”的老观念,又着力督促引导,帮助村民“分准确”。长兴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吴秋景介绍,前些年,像全国不少农村地区一样,垃圾围村问题也曾困扰着长兴。2016年,长兴县下定决心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一开始便明确“方便群众”的原则,“从群众怎么分最容易、最方便出发进行有效引导”。

  推进之初,长兴县按照“会烂、不会烂”的“两分法”开展宣传,让村民便于理解接受。2018年2月,浙江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出台,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按照规范要求,长兴县去年从“两分法”逐步向“四分法”过渡。

Copyright © 美高梅官网 版权所有  苏ICP12345678